第12章 出门
作者:黑兔hetui   穿越捡个哑哥儿:够了,我心疼他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沐京华没发出声音,只是微微皱了皱眉,但眼尖的徐书还是很快发现了。
    他放柔了动作,语气也温柔不少:“这些是针扎的?”
    他在少年宛如皮包骨的背上瞧见一片密密麻麻的针眼,有的地方甚至还发了炎,红肿地厉害,乍一看去,触目惊心。
    再细细看来,便是这世上最狠心的人只怕也要心疼。
    尤其是少年,这么乖的性子,怎么会有人忍心这样对他。
    徐书在心里骂了八百遍这吃人的社会。
    沐京华听见徐书问话,也想起了自己身后的伤,他点了点头。
    被卖去风俗场,是要先调、教,才能接客的。
    他反抗地过分厉害,一进去便实实在在挨了顿毒打,身上的淤青便是那时候留下的。
    但这一顿打后,身上哪哪都是痛的,沐京华反倒更无所畏惧,闹得厉害。
    总不过是一死。
    沐京华这般想。
    可风俗场的老鸨还指着他来赚钱,怕打坏了不好接客,便变了法子,拿针扎。
    一开始是往指甲缝里扎。
    后来因着要他练琴学曲,便换成了后背。沐京华想起指甲缝被针扎破时的痛楚,不由得打了个寒战。
    徐书看少年的反应,以为自己又弄疼了他,忙柔声道:“我再轻点,你忍一忍,这伤口都发炎了。”
    少年听话得很,当即便不再乱动。
    他身上就没几块是好的,徐书花了好些功夫才上好了药,竟觉出几分手酸。
    徐书语气带着几分恼:“都这样了,还敢不看大夫,嫌自己活的长?”
    沐京华愣了愣,心底自嘲,是啊,他确是嫌自己命硬。
    徐书看少年沉默不语,好似受了委屈,只觉满心无奈,他缓和了语气,道:“腿上有伤吗?需要我帮你吗?明天不要做饭了,碗也不能洗了,你看看你的手,都快烂了知不知道……”
    徐书正说着,腰间却突然被人紧紧抱住。
    他有些惊讶,再看向抱着自己的少年,便伸手摸了摸少年软乎乎的脑袋:“好了,已经没事了。”
    “明天给你买糖葫芦吃。”
    徐书虽然对这孩子以前发生过什么没兴趣,但今天瞧见这些伤口,便也隐隐能猜出一些。他有些自嘲地想着,指不定他这样的马虎鬼,在少年心中,还算个顶顶的大善人呢。
    不过徐书不介意多对少年好一些,毕竟他以后还指着人家帮忙做饭呢。
    他还打算再说几句安慰的话哄哄少年,谁知这小孩竟是直接自己松了手,眼角红红的,耳朵也红红的。
    不过徐书看他没哭,倒是松了口气,将盘子递了过去:“腿上的伤你自己擦吧,这药还有很多,不用担心,还要注意不能挠伤口。”
    徐书吩咐完便转身出去洗了手。
    等他再回去时,有些惊讶地发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气氛。
    徐书本有些不解,等瞧见少年眼巴巴望着他的模样后,突然就明白了——只怕这孩子真把他当大善人了。
    不过被一个孩子崇拜的感觉似乎还挺好。
    而且这小孩长得好,五官精致,圆溜溜的眼睛只盯着你一个人看,真是可爱地厉害。
    晚些时候,木行的伙计也来了,徐书将板凳什么摆进屋里,原本空旷的主屋一下便满了起来,连带着心也好像满了起来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徐书说到做到,第二日一大早,便带着沐京华去了镇上。这次他选择去坐村口的牛车。
    以往他一个人,酒楼上班时间又晚,他权当散步一般走去镇上,自在得很。
    但现在他是要带这个明显营养不良的小孩去看病,肯定不能拉着人家走路。万一一个不好,低血糖发作,晕过去了怎么办。
    这村口的牛车都是等人满了才出发的,有时候去的晚了,是赶不上牛车的。
    他们来地够早,不仅赶上了,还能选个舒服点的位置。
    没一会便有人陆陆续续赶来,瞧见徐书和沐京华都是一愣。
    因着徐书是外边来村里落户的,相貌不凡,还有着夸张的短发,刚来那一周里,每天不知要被村里多少人看猴似的眼光打量,一开始还不习惯,到现在也基本能做到淡然处之。
    他没去留意大家的打量,只同几个还算熟悉的打了招呼,便不再说话。
    沐京华却不能不在乎。
    他生来便是被万人嫌、千人踏的存在,现下好不容易遇到个待他好的徐书,他不想因着自己的原因,给徐书丢脸。
    可他不会说话,连主动去解释都做不到。
    便只能尽力压榨自己的存在感,朝徐书身后躲。
    徐书还以为他是怕见人,贴心地挪了挪身子,把少年完全挡在了身后。
    经过昨晚的亲眼目睹,现在徐书眼里的少年就如菟丝草一般,是一点风吹,都是要着凉感冒上好久的那种。
    牛车上也没什么值得取乐的,很快就有人开了腔:“徐大哥,你身后那个小哥儿是你亲弟弟?”
    徐书看向说话的人,居然是那天被当众调侃想嫁给他的男孩,他心中无奈了一瞬:“是弟弟。”
    李自乐笑了笑,心底却不由得想——认了个哥儿当弟弟,怕不是想养着做媳妇吧。
    这世界有三种性别,男、女和哥儿。哥儿外表同男性一致,但比寻常男性身形小上许多,能同女人一样怀孕生子,眉心都多着一个孕痣。孕痣颜色越深,意味着越好生养。
    可他方才打量时,那哥儿孕痣浅淡,瘦骨嶙峋,显然既不是个好生养的,又没个好皮囊,徐书为什么要养?
    他早就听说了,徐书是外来的大户人家,虽然路遇劫匪现下落魄,但这才不过一旬,已经买了地准备盖房,昨天那好几筐的炭火也是。
    足见是个有本事的,可按着徐书的条件怎么可能会看上这种货色,难不成……这是个从是山里捡来,闲里解闷用的玩宠?
    他也隐隐听过几句,说这有钱人家,不喜欢去风俗场那地方,一般会找个干净的……也不用多少钱,管着衣食住行便是。